各部门:
学校根据国务院《关于修改<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及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确定2012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: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,上课分别按4月2日(星期一)、4月3日(星期二)课程表执行。
特此通知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