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关于2012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10-18
自10月15日起,本校女职工、双职工报销2012年独生子女、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,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。
     一、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
 1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(私托幼儿1-3岁)每月50元、报销10个月
 2、幼儿托费: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,并携带独生子女证(学龄前4-6岁)每月100元、报销10个月,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托者,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,(包括计划内二孩、双胞胎满3-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)逢男单女双年报销。
       3、高中学费:2012年高中学费发票,每学期18元、一年36元
 二、办理日期:
         2012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(逢周六、周日休息)
三、办公地点和时间:
         周二、三、四在江浦校区   明斋205室。上午9:45—12点
下午1:30—3:30中午休息。
          周一、周五办公时间在丁家桥校医院  上午8﹕30-11﹕30
下午2:00-5﹕0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
来源:本站原创
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