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国务院《关于修改<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为便于学校合理安排各项公司产品管理工作,现将2011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青年节、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:4月3日(星期天)至5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,上课按4月4日(星期一)课程表执行。
二、劳动节:4月30日(星期六)至5月2日(星期一)放假公休,共3天,不调休。
三、青年节:5月4日(星期三)青年节当天下午,全校14至28周岁青年员工和青年教工放假半天。
四、端午节:6月4日(星期六)至6日(星期一)放假公休,共3天,不调休。